新车买来刚刚开出4S店就坏了,能不能让4S店退车退钱也分几种情况,如果4S店在卖车之前,就知道车子有故障,还故意隐瞒,甚至可以退一赔三。
车子有质量问题,能不能要求4S店退或换?
那么,刚出了4S店,新车就出了问题,还不一定真的就立刻能退得掉车,每一次的问题要分情况,有些是大问题,有些是小问题。
就好比说买衣服,你不能说这个店员给了你件衣服,那个包装的纸袋子破掉了,你说我这个衣服,你要赔我3倍的钱,这个是有点难。
那么,汽车三包政策第20条,就对车辆的退换作出了明确规定:4S店在开具发票的60天之内,或者车子行驶3000公里以内,出现转向系统失灵、方向盘不好用、制动系统失效、刹车不灵、车身开裂、门板掉下来或者门板上一个洞、或者说是燃油泄漏的,车主可以选择退车,或者免费换车。
换句话说,就是你卖的衣服本身纽扣都掉下来了,衣服上面都有两个洞的,我穿都没法穿的,你不能说,这就是你的style,不退。你给我退,不然的话,有可能有更严重的惩罚。
那么,除了刚才说的那些故障之外,如果车子的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刹车、悬架等等关键零件部位出现故障,三包政策也给了4S店一个补救的机会,由4S店给用户免费更换。
如果零配件更换两次还解决不了的,退车、换车了。
就好比一件新衣服,你上面的那个配饰坏了,允许店家进行补救,换一个新的配饰,如果换了新配饰,还出问题的话,就要退,严重的,如果是欺瞒了,甚至是要赔。
这么听起来,好像和舆论风口不太一样,这不是感觉好像我们消费者还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嘛,我们慢慢的一直讲下来。
最后一种退换车的情况,是车子碰到疑难杂症了。
三包政策也有规定,如果车子因为同一个质量问题,累计修理了5次,或者是老修不好,修理时长累计超过了35天,也是可以要求退换车的。
就好比,你虽然买的衣服是没破,但上面好像有一个脏兮兮的东西,就洗不掉,洗了5次都没有洗干净,你得给我换。这个是脏,你得给我换,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你就是得给我换,给我退。
那么,刚才那个情况,其实体验已经不是很好了。我好端端的买个新车,应该完好无缺,完全都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这种情况下,买过来就出点问题,我买的到底是不是新车?用户抱怨其实都是很厉害的。
虽然三包法没有规定,但是,我这里是建议4S店要做一个善意索赔,或者说是以善意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提升本身的我们消费者的满意程度。
你那么多车子在卖,你退1台换1台,真的影响有那么大吗?如果真的质量有问题,你给用户退了,你去找厂家去退,厂家会不给你退吗?这个我觉得,是要呼吁一下的。
什么都按照三包法来,三包法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好,所有的车子都分不出好坏了。你高端品牌到底是什么意思?服务比人家好,到底又是什么意思?人家因为你的服务和品牌,多掏的那些钱去哪里了?
那么,接着再讲,就是更不爽的一件事情了。就是你买的车有问题,还以为就是人家弄错了或者怎么样,其实不是。
人家在板车运到4S店的过程中翻车了,这个车子就「梆当」砸在地上,自己偷摸摸修修好卖给你,说新车没有问题的,退一赔三。
如果4S店明明知道这个车子有故障,还把这个故障当新车卖,这个就属于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了,属于涉嫌合同欺诈,就不是三包法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4S店是要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来赔偿的,就我们土话说的,退一赔三。
如果车主因为这个故障还发生事故,还有受伤了,甚至是导致身故了,还有权要求4S店赔偿最高两倍的损失。
就好比你明知道这个食物过期了,你还卖给我,退一赔三。我又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我就普通消费者,我吃了你过期的食物,我还拉肚子,进了医院,去了急诊,打了吊针,动了手术,不仅要退钱,还要赔我医疗费的。
我们这个号,基本上是不追热点的,只做实用的,解决生活的问题,个案我们一般不管。
但是,这个话我的确是要说两句了,这个漏油的事儿,就是坐在引擎盖上哭的那位,这件事情是明确写在三包政策里面的,它是属于立即免费退换车的故障的。
但4S店很有可能是为了减少损失,才坚持只给更换发动机,这个其实是得不偿失。
我以前也是4S店里面做的,你哪怕不讲法律,从用户体验、舆论影响,以及你自己真正的这种商务和利润的角度来考虑的话,立即免费退换车,也是更明智的理性选择,死顶在那边,是有点看不起消费者的,这里是要给个差评。
4S店不承认是车子质量问题怎么办?
那么,有些朋友听到这儿,有可能想问这4S店,他不承认是质量问题怎么办?他说我们好的,没问题,是你土,是你笨,你不懂,车子是你开坏的,怎么办?
退换车的前提,是车子有质量问题,但是,这个4S店,他就会用刚才那种说法,说是你的问题,我们也是有应对办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有规定的,如果车买来6个月内发生故障,4S店或者厂商不承认这个故障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的话,是将由4S店或者厂家来进行举证。
是他们来提供证据,提供这些权威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的确是我开坏的。千万要记住,这个不是我们证明它有质量问题。
我们一普通人,我们怎么证明?对不对?他随便怎么说都是这样,是他要来证明,真的是我开坏的,怎么样怎么样的操作,会导致怎么样怎么样的结果,还要权威的机构来说。他要是举证不出来,那就不是你有问题。
这个就好比是犯罪电影里面演的那样,嫌疑人想要洗清自己的嫌疑,要给出自己不在场证明,对不对?
新车买来刚刚开出4S店就坏了,能不能让4S店退车退钱也分几种情况,如果4S店在卖车之前,就知道车子有故障,还故意隐瞒,甚至可以退一赔三。
车子有质量问题,能不能要求4S店退或换?
那么,刚出了4S店,新车就出了问题,还不一定真的就立刻能退得掉车,每一次的问题要分情况,有些是大问题,有些是小问题。
就好比说买衣服,你不能说这个店员给了你件衣服,那个包装的纸袋子破掉了,你说我这个衣服,你要赔我3倍的钱,这个是有点难。
那么,汽车三包政策第20条,就对车辆的退换作出了明确规定:4S店在开具发票的60天之内,或者车子行驶3000公里以内,出现转向系统失灵、方向盘不好用、制动系统失效、刹车不灵、车身开裂、门板掉下来或者门板上一个洞、或者说是燃油泄漏的,车主可以选择退车,或者免费换车。
换句话说,就是你卖的衣服本身纽扣都掉下来了,衣服上面都有两个洞的,我穿都没法穿的,你不能说,这就是你的style,不退。你给我退,不然的话,有可能有更严重的惩罚。
那么,除了刚才说的那些故障之外,如果车子的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刹车、悬架等等关键零件部位出现故障,三包政策也给了4S店一个补救的机会,由4S店给用户免费更换。
如果零配件更换两次还解决不了的,退车、换车了。
就好比一件新衣服,你上面的那个配饰坏了,允许店家进行补救,换一个新的配饰,如果换了新配饰,还出问题的话,就要退,严重的,如果是欺瞒了,甚至是要赔。
这么听起来,好像和舆论风口不太一样,这不是感觉好像我们消费者还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嘛,我们慢慢的一直讲下来。
最后一种退换车的情况,是车子碰到疑难杂症了。
三包政策也有规定,如果车子因为同一个质量问题,累计修理了5次,或者是老修不好,修理时长累计超过了35天,也是可以要求退换车的。
就好比,你虽然买的衣服是没破,但上面好像有一个脏兮兮的东西,就洗不掉,洗了5次都没有洗干净,你得给我换。这个是脏,你得给我换,什么原因我不知道,你就是得给我换,给我退。
那么,刚才那个情况,其实体验已经不是很好了。我好端端的买个新车,应该完好无缺,完全都是没有什么太大问题的这种情况下,买过来就出点问题,我买的到底是不是新车?用户抱怨其实都是很厉害的。
虽然三包法没有规定,但是,我这里是建议4S店要做一个善意索赔,或者说是以善意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提升本身的我们消费者的满意程度。
你那么多车子在卖,你退1台换1台,真的影响有那么大吗?如果真的质量有问题,你给用户退了,你去找厂家去退,厂家会不给你退吗?这个我觉得,是要呼吁一下的。
什么都按照三包法来,三包法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好,所有的车子都分不出好坏了。你高端品牌到底是什么意思?服务比人家好,到底又是什么意思?人家因为你的服务和品牌,多掏的那些钱去哪里了?
那么,接着再讲,就是更不爽的一件事情了。就是你买的车有问题,还以为就是人家弄错了或者怎么样,其实不是。
人家在板车运到4S店的过程中翻车了,这个车子就「梆当」砸在地上,自己偷摸摸修修好卖给你,说新车没有问题的,退一赔三。
如果4S店明明知道这个车子有故障,还把这个故障当新车卖,这个就属于故意隐瞒车辆的真实情况了,属于涉嫌合同欺诈,就不是三包法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4S店是要按照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来赔偿的,就我们土话说的,退一赔三。
如果车主因为这个故障还发生事故,还有受伤了,甚至是导致身故了,还有权要求4S店赔偿最高两倍的损失。
就好比你明知道这个食物过期了,你还卖给我,退一赔三。我又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我就普通消费者,我吃了你过期的食物,我还拉肚子,进了医院,去了急诊,打了吊针,动了手术,不仅要退钱,还要赔我医疗费的。
我们这个号,基本上是不追热点的,只做实用的,解决生活的问题,个案我们一般不管。
但是,这个话我的确是要说两句了,这个漏油的事儿,就是坐在引擎盖上哭的那位,这件事情是明确写在三包政策里面的,它是属于立即免费退换车的故障的。
但4S店很有可能是为了减少损失,才坚持只给更换发动机,这个其实是得不偿失。
我以前也是4S店里面做的,你哪怕不讲法律,从用户体验、舆论影响,以及你自己真正的这种商务和利润的角度来考虑的话,立即免费退换车,也是更明智的理性选择,死顶在那边,是有点看不起消费者的,这里是要给个差评。
4S店不承认是车子质量问题怎么办?
那么,有些朋友听到这儿,有可能想问这4S店,他不承认是质量问题怎么办?他说我们好的,没问题,是你土,是你笨,你不懂,车子是你开坏的,怎么办?
退换车的前提,是车子有质量问题,但是,这个4S店,他就会用刚才那种说法,说是你的问题,我们也是有应对办法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有规定的,如果车买来6个月内发生故障,4S店或者厂商不承认这个故障是车子本身的质量问题的话,是将由4S店或者厂家来进行举证。
是他们来提供证据,提供这些权威的,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的确是我开坏的。千万要记住,这个不是我们证明它有质量问题。
我们一普通人,我们怎么证明?对不对?他随便怎么说都是这样,是他要来证明,真的是我开坏的,怎么样怎么样的操作,会导致怎么样怎么样的结果,还要权威的机构来说。他要是举证不出来,那就不是你有问题。
这个就好比是犯罪电影里面演的那样,嫌疑人想要洗清自己的嫌疑,要给出自己不在场证明,对不对?
索赔啊,再不行,就想负责该区域的厂家反馈。4S店是怕厂家的,因为他直接决定这个4S店以后的任务分配和进车量。
他们给你修,但想要额外赔付估计有难度,看你能不能争取了。
只要不是故意人为损伤保险公司根据条款都是可以理赔的,理赔程序是:出险时打保险公司服务电话进行报案,后在由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定损后进行车辆修复,最好提供相关手续向保险公司理赔,如果没向保险公司报案是没法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