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知道4S店收的一万多元精品装潢费和6067元服务费到底合法吗?”前不久,西安市民赵先生一纸诉状将宝马4S店告上法庭。6月24日,该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开庭审理。

消费者诉4S店

要求退还两项不合理收费

2017年5月2日,赵先生在西安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宝马118i型汽车。

昨日,赵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销售人员表示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能更优惠,随后通过中信银行让他贷款101112元,他向4S店支付剩余车款等费用共计120279元(含600元办理车牌费用),但4S店在开具的发票上仅显示车款为202224元,销售人员称剩余款项中12500元是车辆精品装潢费,6067元为贷款金融服务费,是替贷款的中信银行代收。

今年4月16日,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爆发后,赵先生看到一则消息“省市工商部门调查查处相关汽车销售公司关于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通知后,4月17日向该店销售人员询问金融服务费事宜。

赵先生认为,4S店营业范围并不具备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资质,收费没有依据,且该费用并未实际用于贷款银行,并且所谓精品装潢费项目不明,12500元中,2500元是自己购买的倒车影像费用,剩余10000元换来的只是贴膜、脚垫、后背箱垫、镀膜等东西,属于4S店强制收取不合理收费。4S店工作人员辩称金融服务费是他们收取,并称该费用合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奈之下,赵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并于5月28日收到了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的传票,该案于6月24日开庭审理。

赵先生还查阅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过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才能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该4S店是否有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资质?”为此,赵先生提出,要求4S店退还2017年5月2日收取的金融服务费6067元,精品装潢费12500元。

4S店认为消费者对两项收费知情且同意

西安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答辩状显示,该公司代理人认为,2017年4月22日,双方签订了《销售专用合同》,赵先生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且也实际支付了该车价款。

精品装潢服务的结算单和开具的发票显示,收取的12500元为赵先生购买的贴膜、脚垫、后背箱垫、镀膜及加装倒车影像的费用,且均已实际安装在其车辆上,是其真实确定购买的意思表示,且该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两年之久,现在要求退还该款项,于法无据,应驳回该项诉请。

而赵先生诉请的6067元服务费,系4S店为其提供贷款的居间服务,店里已实际提供了该项服务,协助其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也出具了此项服务的发票,且通过该居间服务使得贷款购车更为优惠。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赵先生和店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居间服务合同,但《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方当时也是通过口头方式确认居间报酬。由此可见,赵先生对此项服务知情且同意,却主张退还该笔服务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此项诉请。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该4S店相关负责人,要求采访该案庭审一事,被以不方便为由拒绝。

律师解读

“我只想知道4S店收的一万多元精品装潢费和6067元服务费到底合法吗?”前不久,西安市民赵先生一纸诉状将宝马4S店告上法庭。6月24日,该案在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开庭审理。

消费者诉4S店

要求退还两项不合理收费

2017年5月2日,赵先生在西安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了一辆宝马118i型汽车。

昨日,赵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当时销售人员表示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能更优惠,随后通过中信银行让他贷款101112元,他向4S店支付剩余车款等费用共计120279元(含600元办理车牌费用),但4S店在开具的发票上仅显示车款为202224元,销售人员称剩余款项中12500元是车辆精品装潢费,6067元为贷款金融服务费,是替贷款的中信银行代收。

今年4月16日,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爆发后,赵先生看到一则消息“省市工商部门调查查处相关汽车销售公司关于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等通知后,4月17日向该店销售人员询问金融服务费事宜。

赵先生认为,4S店营业范围并不具备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资质,收费没有依据,且该费用并未实际用于贷款银行,并且所谓精品装潢费项目不明,12500元中,2500元是自己购买的倒车影像费用,剩余10000元换来的只是贴膜、脚垫、后背箱垫、镀膜等东西,属于4S店强制收取不合理收费。4S店工作人员辩称金融服务费是他们收取,并称该费用合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无奈之下,赵先生只能向法院起诉,并于5月28日收到了长安区人民法院航天法庭的传票,该案于6月24日开庭审理。

赵先生还查阅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经过银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公司才能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该4S店是否有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资质?”为此,赵先生提出,要求4S店退还2017年5月2日收取的金融服务费6067元,精品装潢费12500元。

4S店认为消费者对两项收费知情且同意

西安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答辩状显示,该公司代理人认为,2017年4月22日,双方签订了《销售专用合同》,赵先生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且也实际支付了该车价款。

精品装潢服务的结算单和开具的发票显示,收取的12500元为赵先生购买的贴膜、脚垫、后背箱垫、镀膜及加装倒车影像的费用,且均已实际安装在其车辆上,是其真实确定购买的意思表示,且该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两年之久,现在要求退还该款项,于法无据,应驳回该项诉请。

而赵先生诉请的6067元服务费,系4S店为其提供贷款的居间服务,店里已实际提供了该项服务,协助其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也出具了此项服务的发票,且通过该居间服务使得贷款购车更为优惠。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赵先生和店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居间服务合同,但《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居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方当时也是通过口头方式确认居间报酬。由此可见,赵先生对此项服务知情且同意,却主张退还该笔服务费,不符合法律规定,应驳回此项诉请。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该4S店相关负责人,要求采访该案庭审一事,被以不方便为由拒绝。

律师解读

因為當事人堅持為自己維權,很多灰色地帶的東西都被攤開來講,其中有一個項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再度成為了輿論的熱點。

2019-04-19

隨著「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的不斷升級,有關汽車銷售領域的亂象引發社會熱議。4月15日,中國銀保監會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

2019-04-18

記者趙麗實習生董佳瑩近日,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中,女車主被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成為焦點話題。中國銀保監會高度重視,已要求北京銀保監局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是否存在通過經銷商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問題開展調查。

2019-04-18

走訪發現,金融服務費在這些4S店的情況不盡相同:或取消、或「變身」,或照舊。而除了金融服務費外,很多4S店還在收取服務費,並稱不交服務費就買不到車。

2019-04-15

西安市奔馳車主維權事件持續發酵,並牽扯出「金融服務費」這一行業亂象。4月15日,在北京商報記者調查中,多位消費者表示,購車時曾支付過「金融服務費」。

2019-04-17

」「我前後兩次購買了奔馳車,都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加起來有1萬元!反映在貸款購車時同樣被收取了「金融服務費」,金額從三千至一萬不等,品牌也涵蓋了多個主流車輛品牌。

2019-04-18

在其後發布的錄音中,該車主提出貸款購車時被要求交了約1.5萬元的金融服務費,並且沒有相應的發票。記者暗訪奔馳4S店承認收5個點金融手續費一位市民告訴記者,他看到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後,翻開自己的購車單,發現也被收了一筆近萬元的金融服務費。

2019-04-18

△西安奔馳女車主與4S店達成和解日前,有報導稱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熱線客服人員在回應消費者問詢時表示,商家收取金融服務費行為不合理。

2019-04-15

王倩回憶,她在財務室付完首付、購買保險後被帶到一名男子面前,被要求「做奔馳金融確認」,詢問很多問題後,這名男子要求王倩支付一筆共15200元的費用,並掃描二維碼付款給個人,王倩要求到財務室支付,上述男子又叫來了銷售人員協商,「銷售人員讓我不要為難他,掃二維碼就掃二維碼吧」。

2019-05-19

揚子晚報訊(記者 姜婧儀 通訊員 陳良龍 王飛)近日南京張先生在雨花臺區某汽車4S店看中了一款車欲進行購買。按照和汽車4S店的銷售人員達成的協議,張先生現場繳付了兩萬三千元給4S店銷售作爲定金,隨後銷售給張先生開具了金額爲兩萬元的發票。

爲什麼發票金額只有兩萬元?張先生拿到發票後覺得很奇怪,銷售解釋說這是行規,根據你購買汽車的總價款,支付定金時需要繳納三千元的綜合服務費,這筆費用是不開發票的。

張先生覺得受到了欺騙,不想再購買此車,要求商家退回兩萬三千元的定金,被商家拒絕。無奈之下張先生向雨花臺區市場局進行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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